仲尼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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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本篇取文章开头两字为篇名,与全文内容无关。篇中首先以问答的形式
贬损了霸道,赞扬了王道,接着又论述了君主立身处世的原则。
[原文]
7.1“仲尼之门(1),五尺之竖子(2),言羞称乎五伯(3)。是何也?”
曰:“然,彼诚可羞称也。齐桓(4),五伯之盛者也,前事则杀兄而争国
(5) ;内行则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闺门之内,般乐、奢汏(6),以齐之分
奉之而不足;外事则诈邾、袭莒(7),并国三十五(8)。其事行也若是其险污、
淫汏也,彼固曷足称乎大君子之门哉?”
[注释]
(1)《集解》“门”下有“人”字,据《文选·陈情事表》“内无应门五尺之僮”注引文删。(2)
尺:战国时一尺合今 0.231 米。(3)五伯:见 11.4 注(5)。(4)齐桓:齐桓公,姜姓,名小白,齐国国
君,公元前 685—前 643 年在位,他任用管仲为相,实行改革,使齐国国富兵强,成为春秋时期第一
个霸主。(5)则:表示对比的连词。杀兄而争国:公元前 686 年,齐将乱,管仲、召忽奉公子纠出奔鲁
国,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出奔莒国,齐襄公被杀。次年,小白先入齐国立为桓公,大败鲁军,并命令鲁
国杀死哥哥公子纠。(6)般(p2n 盘):大乐。汏(t4i 太):见 6.11 注(6)。(7)邾(zh&朱):古国
名,即“邹”,在今山东邹县一带。莒(j(举):古国名,在今山东莒县一带。袭莒:指桓公与管仲
谋伐莒国之事,见《管子·小问》、《吕氏春秋·重言》、《韩诗外传》卷四。(8)并国三十五:据《春
秋》、《左传》、《公羊传》,齐桓公二年(公元前 684 年)灭谭,五年(公元前 681 年)灭遂,四
十三年(公元前 643 年)灭项,共侵伐他国二十余次,其余不详。这“三十五”当为虚数,非实指。
《韩非子·有度》说“齐桓公并国三十”。
[译文]
“仲尼的门下,五尺高的童子,说起话来都以称道五霸为羞耻。这是为
什么呢?”
回答说:“是的,因为那五霸的确不值得称道。齐桓公,是五霸中最负
盛名的,但拿他过去的事情来说,便是杀了他的哥哥来争夺国家的政权;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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