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律书》读法:十二律、八风与篇首论兵

阅读 38

《律书》是《史记》八书之一,内容却从论兵开始,再转入音律。本文介绍篇首“六律为万事根本”与用兵的议论,汉文帝不轻用兵的记述,八风与十二律、天干地支的配合,以及九九八十一为宫、三分损益生五音的律数,并说明它与《汉书·律历志》的关系。

《史记》八书中,《律书》篇幅不长,读起来却让人有些困惑:按题目,它应当讲音律,开篇却用了很大篇幅谈论用兵。理解这篇文字,需要先弄清古人为什么把律与兵联系在一起,再看它后半部分关于十二律和律数的记述。

篇首第一句是:“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根本焉。”接着说律在兵事上尤其重要,古人临阵望敌,可以吹律听声,判断吉凶胜负。这种说法反映了先秦以来把音律视为天地之气节度的观念:律管的长短与声音高低对应着阴阳之气的变化,因而被认为可以统摄各种制度。

随后文字转入议论战争。司马迁回顾历代用兵的得失,指出兵是圣人用来讨伐强暴、平定乱世的工具,不可废弃,但也不能滥用。他特别称道汉文帝:当时南越、匈奴等边境问题都存在,有人主张出兵,文帝却以百姓劳苦为念,坚持休养生息,于是天下富足,“百姓无内外之繇”。这段议论放在武帝频繁对外用兵的时代来读,含有明显的现实关怀。

篇章的后半部分才是真正的音律内容。文中先讲八风,即不周风、广莫风、条风、明庶风、清明风、景风、凉风、阊阖风,分别对应八个方位和一年中的不同时节;再把十二律与十二个月、二十八宿、十干、十二支配合起来,逐一解释它们的名义。例如讲到某一方位的风、某一月份的律时,往往用声训说明其含义,把季节变化、万物生长与音律名称编织成一个整体。

最后是律数部分。文中说:“九九八十一以为宫。三分去一,五十四以为徵。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这就是三分损益法:以一个基数为宫,交替减去或增加三分之一,依次得到徵、商、羽、角。用同样的方法继续推算,便可得到十二律。三分损益法在《吕氏春秋》等先秦文献中已有记载,《律书》的这段文字是汉代乐律学的重要资料。

前半论兵、后半论律,两部分之间的衔接并不紧密,因此历来有人怀疑今本《律书》经过后人改动,或与原有篇目的分合有关。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定论,读者只需知道它的存在,阅读时不必强求两部分文意贯通。

后来班固作《汉书》,把律与历合为《律历志》,内容大为扩充,主要依据西汉末年刘歆等人的学说,与《史记》分立《律书》《历书》的做法不同。对照两书,可以看到汉代乐律、历法知识的演变。想读原文的读者,可以从站内《史记》中找到八书部分,先读《律书》的律数一段,再回头读篇首的议论,体会司马迁怎样把制度、天道与时政放在同一篇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