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诗集传》:废序言诗、淫诗之说与叶音
《诗集传》是朱熹晚年定本的《诗经》注释,也是元明清科举采用的标准读本。本文介绍朱熹从尊序到废序的转变,书中“淫奔之诗”说与吕祖谦的争论,各章标注赋比兴的体例,为求押韵而改读字音的“叶音”做法及明代陈第的批评,以及此书在后世的地位与评价。
在《诗经》的注释史上,朱熹的《诗集传》是继《毛诗正义》之后最有影响的一部。它摆脱了汉唐以来以诗序解诗的传统,主张从诗的文本本身理解诗意,开创了宋代诗经学的新风气。元代以后,它被定为科举考试的标准注本,影响长达数百年。
朱熹对《诗经》的研究经历了一个转变过程。早年他也依据小序解诗,后来逐渐发现小序的许多说法与诗的文本不合,于是转而主张废序。他在《诗序辨说》中逐篇批评小序的附会,在《诗集传》中则不再以小序为依据,而是就诗论诗。这种做法在当时是相当大胆的,体现了宋儒敢于怀疑传统的精神。
《诗集传》最引人注目的观点之一,是所谓“淫诗说”。朱熹认为,国风中有不少诗,特别是郑风和卫风中的一些作品,写的是男女私情,即他所说的“淫奔之诗”,而不是小序所说的讽刺时政。例如对一些男女约会、相思的诗,他直接解释为男女相悦之作。这一看法在今天看来更接近诗的本义,但在当时却招致了批评。与朱熹交好的吕祖谦坚持尊序,认为孔子不会把淫诗收入经典,两人为此往复辩论。
朱熹的解释也有自己的逻辑。他认为,圣人保留这些诗,不是为了赞美,而是为了让读者引以为戒,所谓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这样,他既承认了诗的本来面目,又维护了经典的教化功能。
在体例上,《诗集传》每章之后注明“赋也”“比也”“兴也”,有时还注“兴而比也”之类,明确标出每章的表现手法。注释简明扼要,先释字词,再串讲文意,适合一般读者阅读。全书有分为二十卷和八卷的不同本子,明清通行的多为八卷本。
《诗集传》中还有一个后来饱受批评的做法,即“叶音”。古今语音变化很大,有些诗句按照宋代的读音已经不押韵了。朱熹为了让诗句押韵,就临时改变某个字的读音,称为叶音或协韵。明代陈第在《毛诗古音考》中指出,古人的读音本来就与后世不同,诗句在当时是押韵的,不需要临时改读,所谓叶音是不懂古音的结果。陈第的观点开启了清代古音学研究,朱熹的叶音说也因此被普遍抛弃。
尽管有这些不足,《诗集传》的贡献仍然是巨大的。它把《诗经》从繁琐的经学注疏中解放出来,引导读者关注诗歌本身的情感和艺术,为后来从文学角度解读《诗经》奠定了基础。元明清三代,读书人学《诗》大多从这部书入手。
今天阅读《诗集传》,可以把它与《毛诗正义》对照,看看同一首诗在两种注本中的不同解释。站内收录有《诗经》,可以先读郑风、卫风中的几首情诗,再分别查看小序和朱熹的说法,体会两种读法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