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传与蔡传:《尚书》的两种权威注本及其时代
在《尚书》的注释史上,题为孔安国所作的孔传和南宋蔡沈的《书集传》先后成为官方标准。本文介绍孔传配合孔颖达《尚书正义》在唐宋的地位,蔡沈受朱熹之托撰作《书集传》的经过,两书在训诂与义理上的不同取向,蔡传标注各篇今古文有无的做法,以及元明科举对蔡传的采用。
一部经书的地位,往往与它的注释密切相关。在《尚书》流传的历史上,有两部注本先后成为官方认可的标准:一是唐代以来通行的孔传,二是南宋以后通行的蔡沈《书集传》。前者主导了唐宋两代的经学,后者则在元明清三代的科举中占据了统治地位。比较这两部注本,可以看到经学风气的转变。
孔传题为西汉孔安国所作,随东晋梅赜所献的古文尚书一同流行。唐初孔颖达编纂《五经正义》,《尚书》采用孔传,并为之作疏,合称《尚书正义》。孔传的注释比较简明,以解释字词和串讲文意为主;孔颖达的疏则详细引证礼制、天文、地理等方面的材料,对孔传加以申说。从此,孔传与正义成为科举考试的依据,读书人学习《尚书》,都以此为准。清代学者论定孔传并非孔安国所作,但它作为魏晋时期的注释,仍有一定的训诂价值。
到了宋代,经学风气发生了变化。学者们不满足于汉唐注疏的训诂方法,更注重从经书中阐发义理。朱熹对《尚书》用力颇深,但晚年精力不济,未能亲自完成注释,便把这项工作托付给弟子蔡沈。蔡沈字仲默,号九峰,用了约十年时间完成了《书集传》,后世简称“蔡传”。
蔡传的取向与孔传明显不同。在训诂上,它吸收了汉唐注疏和宋代诸家的成果,力求简明通达;在义理上,它强调帝王之治本于道、道本于心,把《尚书》解读为圣王心法的记录。蔡沈在序中开宗明义,说二帝三王的治理本于道,而道又本于心,这正是理学的典型观点。
蔡传最受重视的,是对《大禹谟》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十六个字的阐发。理学家把这四句话视为尧舜禹相传的心法,称为“十六字心传”。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大禹谟》恰恰属于后来被证明为伪作的古文篇章,可见一段文字即使来源有问题,也可能在思想史上产生巨大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蔡沈本人已经继承了朱熹对古文尚书的怀疑。他在各篇题下注明“今文古文皆有”或“今文无,古文有”,区分哪些篇章出自伏生所传,哪些仅见于古文本。这种标注虽然没有直接否定古文篇章,却为后来的辨伪提供了线索。
元代恢复科举,规定《尚书》以蔡传为主,古注疏也可参用;明代永乐年间编纂的《书传大全》以蔡传为基础,成为科举的标准读本。从此蔡传的地位超过了孔传,直到清代中期考据学兴起,学者重新重视汉唐古注,孔传和正义的价值才又受到关注。
今天阅读《尚书》,两部注本都值得参考:孔传和正义保存了较多古代的训诂和典制资料,蔡传则提供了宋代理学视角下的系统解释。站内收录的《尚书正义》即孔传与孔疏合编的本子,读者可以选择《尧典》或《洪范》等篇,把它与蔡传的解释对照阅读,体会两个时代的不同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