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与存目:《四库全书总目》中两种不同待遇的书
《四库全书总目》收录的书分为“著录”与“存目”两种:前者抄入《四库全书》,后者只在《总目》中保留提要。本文说明两者的区别与数量规模,分析书籍被列入存目的几种原因,介绍存目书在后世的散佚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的汇集影印,并说明查阅时如何辨别。
翻阅《四库全书总目》,会发现在许多类目中,提要分为前后两组:前一组的书被抄入了《四库全书》,称为“著录”;后一组的书只在《总目》中写了提要,书本身并没有抄入全书,称为“存目”。同样出现在《总目》里,两类书的待遇却大不相同。了解这一区分,是正确使用《总目》的基础。
从数量上看,存目书比著录书还要多。据通常的统计,著录之书三千四百余种,存目之书六千七百余种。也就是说,四库馆臣审阅过的书中,有大约三分之二没有被抄进《四库全书》,只留下了一篇提要。存目提要通常比著录提要简短,但同样介绍作者和内容,并常常说明不予著录的理由。
一部书为什么被列入存目,原因大致有几种。有的是学术价值被认为不高,内容浅陋或者剽窃拼凑;有的是与已著录的书重复,或者只是某部书的节本、选本;有的是体例不纯、真伪可疑;还有的是思想内容与官方立场不合,被认为离经叛道,但又不至于禁毁。四库馆臣在决定去取时,常把同类之书放在一起比较,选择较完善、较有代表性的著录,其余列入存目,因此存目书中也有不少与著录书内容相近的作品。各类之中,存目书的比例并不相同,例如一些明人著作和通俗性的书籍,被列入存目的就特别多。
需要区分存目与禁毁。存目书虽然没有抄入全书,但官方并不禁止它流传;禁毁书则是被下令销毁或删改的书,《总目》中一般不会出现它们的提要。存目只是表示“不值得收入”,禁毁则是“不允许存在”,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由于没有被抄入全书,存目书在后来的流传中命运多舛。四库馆所据的进呈本,有不少在清代后期散失,一些存目书因此亡佚,后人只能从《总目》的提要中了解它们的面貌。这使存目提要具有了特殊的文献价值:它们有时是一部书仅存的记录。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学者和出版机构开始系统搜集存目书的传本,汇编影印为《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后来又出版了补编。这项工作把散在各地图书馆的存目书集中起来,使研究者能够方便地看到原书,也说明许多被四库馆臣轻视的书籍,在今天看来其实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查阅《总目》时,可以根据提要所在的位置判断其属于著录还是存目:每类的存目部分通常单独排列,在类目标题中注明“存目”字样。如果想读存目书的原文,可以查看站内收录的《四库存目丛书(含补编)》,再结合《总目》中的提要,比较四库馆臣的评价与原书的实际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