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里的艺文志:书目式与诗文选式两种体例及其价值
许多地方志都设有艺文志,但内容并不一致:一种仿照正史经籍志的体例,著录本地人士的著作目录;另一种则选录与本地有关的诗文碑记。本文介绍方志艺文志的这两种体例,说明它们各自的史料价值,以及研究者怎样利用方志艺文志查考地方著述、辑录佚文、研究地方文学。
中国的地方志,内容包罗万象,有沿革、疆域、山川、建置、田赋、职官、选举、人物等许多门类。在这些门类中,有一个常被研究者重视的部分,就是艺文志。然而,不同方志的艺文志在内容上差别很大,读者在使用时需要先弄清楚它属于哪一种体例。
一种体例是书目式的。这种艺文志仿照正史中经籍志或艺文志的做法,著录本地人士所撰写的著作,列出书名、卷数和作者,有时还附有简要的说明。它的作用类似于一部地方性的书目,反映了一个地区历代的著述情况。
另一种体例是诗文选式的。这种艺文志并不著录书目,而是选录与本地有关的诗文作品,例如历代文人吟咏本地山水名胜的诗词,记述本地建筑和事件的碑记、序跋,以及本地人士的代表作品等。它更像是一部地方性的文学选集。
也有一些方志兼采两种体例,既著录书目,又选录诗文;或者把书目列入经籍志,把诗文列入艺文志,分别设立门类。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方志,在这方面的做法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规定。
书目式艺文志的价值,在于它保存了大量地方著述的信息。许多地方人士的著作,从未刊刻或刊刻后很快散失,在全国性的书目中找不到记载,只有在本地方志的艺文志中留下了书名和作者。研究者可以据此了解一个地区的学术文化面貌,查考某些著作的存佚情况。
诗文选式艺文志的价值,则在于它保存了大量的诗文作品。其中有一些作品,作者的文集已经失传,只有通过方志才得以保存下来;有些碑记记载了本地的建筑、水利、寺庙等方面的史事,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研究者常常从方志艺文志中辑录佚诗佚文。
利用方志艺文志研究地方文学,也是一个重要的方向。通过分析一个地区历代的诗文作品,可以了解这个地区的文学传统、文人群体和文化风尚。许多吟咏本地风物的作品,还反映了当时人对本地自然和人文景观的认识。
当然,方志艺文志也有其局限。书目式的著录可能不够完整,有些著作的书名和卷数记载有误;诗文选式的选录往往带有编者的偏好,有时还会收录一些托名的作品。因此,在利用方志艺文志时,需要与其他资料相互核对。
对研究者来说,查阅方志艺文志时,可以先看它属于哪一种体例,再根据研究的需要选择利用的方式。如果要查考地方著述,重点看书目式的部分;如果要辑录诗文或研究地方文学,则重点看诗文选式的部分。同一地区不同时期的方志,艺文志的内容也会有所增减,值得对照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