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天论》的天人之分:天行有常与制天命而用之
《天论》是荀子思想中最具特色的篇章之一。本文解读“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的自然观,“明于天人之分”的核心命题,对星坠木鸣等异常现象“怪之可也,畏之非也”的态度,求雨而雨与不求而雨无异的论证,“君子以为文,百姓以为神”的礼俗观,以及“制天命而用之”的主张及其在思想史上的位置。
在先秦思想中,天与人的关系是一个核心问题。许多思想家相信天有意志,能够赏善罚恶,人间的祸福与天意息息相关。荀子的《天论》则提出了一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天是自然的天,按照自身的规律运行,与人间的治乱没有直接的关系。这一观点在中国思想史上独树一帜。
《天论》开篇就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的运行有它固定的规律,不会因为圣君尧而存在,也不会因为暴君桀而消亡。如果用合理的方法去应对它,就会吉利;用混乱的方法去应对它,就会凶险。加强农业生产而节约用度,天不能使人贫穷;衣食充足而活动适时,天不能使人生病。人间的祸福,取决于人自己的作为。
荀子由此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的命题。他说,明白了天和人各自的职分,就可以称为“至人”。天有天的职分,即生成万物;人有人的职分,即治理社会。人不应当去干预天的职分,也不应当把自己的责任推给天。这一区分,把人从对天的依赖中解放出来,强调了人的主体作用。
对于自然界的异常现象,荀子也有独到的看法。当时的人们看到星星坠落、树木发出声响,都十分恐惧,认为是不祥之兆。荀子说,这只是天地的变化、阴阳的转化,是罕见的现象,感到奇怪是可以的,感到畏惧就不对了。真正可怕的是“人祆”,即人为的灾祸,如农业荒废、政令不明、礼义不修等。
荀子还讨论了求雨的问题。他问道:举行求雨的祭祀之后下了雨,这是为什么?回答是:没有什么原因,就像没有求雨而下雨一样。日食月食时要举行救护的仪式,天旱时要求雨,占卜之后才决定大事,这些都不是因为真的能够得到所求的东西,而是用来文饰政事。所以,君子把它们看作文饰,百姓则把它们看作神灵之事;看作文饰就吉利,看作神灵就凶险。
这一论述体现了荀子对礼俗的理性态度。他并不主张废除传统的祭祀和仪式,而是赋予它们新的意义:仪式的价值在于表达人的情感和维护社会秩序,而不在于对神灵的祈求。这一观点与他重视礼的整体思想是一致的。
《天论》中最具冲击力的是“制天命而用之”的主张。荀子说,与其尊崇天而思慕它,不如把天当作物来畜养而控制它;与其顺从天而颂扬它,不如掌握天的规律而利用它。这一主张强调人可以认识和利用自然的规律,在先秦思想中显得格外积极进取,近代以来受到了很高的评价。
站内收录的《四部备要》本《荀子》等包含《天论》全文。阅读时可以把它与《墨子》的《天志》《明鬼》对照,看看两位思想家对天的理解有何不同;也可以与汉代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比较,体会荀子的天人观在思想史上的独特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