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手写付印:罗振玉《殷墟书契考释》及其同时代的甲骨研究
罗振玉的《殷墟书契考释》初版于一九一四年,由王国维手写上石印行,是早期甲骨文研究的里程碑。本文把它与孙诒让的《契文举例》、王国维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对照,说明它在文字考释、卜辞分类和史学利用上的贡献,并介绍学界关于此书著作权的讨论及其结论。
甲骨文自清末被发现以来,很快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在最初的二十年里,出现了几部奠基性的研究著作,罗振玉的《殷墟书契考释》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与同一时期的几部著作相互参照,更能看出它在甲骨学史上的位置。
最早对甲骨文进行系统考释的是孙诒让。他在一九零四年写成《契文举例》,依据刘鹗刊布的甲骨拓本,对其中的文字和内容进行了初步的考释和分类。孙诒让是晚清著名的经学家和文字学家,他的考释虽然有不少错误,但开创之功不可磨灭。不过,这部书在他生前并未刊行,影响有限。
罗振玉在甲骨的搜集和刊布方面用力最勤。他派人到河南安阳调查甲骨出土地,确认了殷墟的位置,又大量收购甲骨,编成《殷墟书契》等图录。在此基础上,他撰写了《殷墟书契考释》,于一九一四年印行。
《殷墟书契考释》的初版由王国维手写,再以石印的方式出版。这部书在文字考释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释出了大量甲骨文字,并对卜辞的内容进行了分类,如祭祀、征伐、田猎、天象等,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基本框架。一九二七年,罗振玉又出版了增订本。
关于这部书的著作权,曾经有过争论。有人根据初版由王国维手写这一事实,认为书实际上是王国维所作,罗振玉只是署名。后来的学者通过对手稿、书信等材料的研究,大多认为此书的主体是罗振玉的工作,王国维参与了校写并有所贡献。这一讨论提醒我们,判断著作权需要依靠多方面的证据。
王国维本人在甲骨学上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史学方面。他在一九一七年发表《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其续考,用甲骨文中的材料印证《史记·殷本纪》所载的商王世系,证明司马迁的记载基本可信。这一成果开创了以出土文献证史的新路径。
把三部著作对照,可以看到早期甲骨学的三个侧面:孙诒让开创了文字考释,罗振玉在材料搜集和系统考释上集其大成,王国维则把甲骨文引入了古史研究。三者前后相继,共同奠定了甲骨学的基础。
后来的学者把罗振玉、王国维与稍后的董作宾、郭沫若合称“甲骨四堂”,这一称呼也反映了他们在甲骨学史上的地位。罗振玉在其中以搜集刊布和文字考释见长,《殷墟书契考释》是他这方面工作的集中体现。
今天阅读《殷墟书契考释》,需要注意其中的不少考释已经被后来的研究修正。作为学术史文献,它的价值在于展示了早期研究者面对一种全新材料时的方法和思路,而具体的文字释读,则应当参考后来的研究成果。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先读王国维为此书所写的序和后序,了解当时的研究背景,再挑选几个文字的考释,与现代甲骨文字典的解释对照,观察一百多年来甲骨学的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