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精舍丛书之三【中庸胜唱】(二)》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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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摩精舍丛书之三【中庸胜唱】(二) 第二编 正说分 第一章 统说《中庸》 第一节 总 论 【原文】 "梁太子昭明者,开《金刚般若波罗密多经》为三十二分,识者悲之,谓妄割先圣伟范宏言,身陷地狱,名讥大雅。今先生割裂经义,开此十章,明知故犯邪?抑别有绍承而启未来邪?胡不远咎,自毁如此?" 先生曰:"余早晚入地狱也。"问者大惑。曰:“会么?”进云:"不会。" 【译文】 “南朝梁代昭明太子萧统开《金刚经》为三十二分,有识之士对此感到伤心,说他妄自将先贤宏篇妙语割裂,死后将身陷地狱,受人讥笑。现如今先生分《中庸》为十章,难道是明知故犯吗?或者是先生另有传承而启发后人?为什么不远离是非之地而这样糟踏自己的名声?” 先生说:“我早晚要下地狱。”问话的人感到很迷惑,先生问道:“明白吗?”那人答道:“不明白。” 【原文】 先生曰:"昔赵州念云:‘我不入地狱,阿谁教化汝?'比来与若说玄说妙,说短说长,义已违乎胜谛,形固囚于情牢。昭明死入地狱,余今生困愁城。非仅余也,先圣后圣,无不共萦此苦。盖至高、至妙、难行、难信之法,初欲演之,非语言能诠、意识能缘。继欲缄口而众生长劫沉沦,爱河莫度,大径不游。故仲尼兴‘余无言'之叹。至若释迦掩室摩竭,净名缄口毗耶,《楞严》曰‘真非真恐泥,我常不开演',皆此义也。然则终不说乎?此固不可。于焉开方便,示权宜,横说竖说,以说说,以不说说。右之左之,前这之后之,上下之,总以奖策,或诱掖行人履乎中庸而已。既履也,是法可,非法亦可,开此经为十章、三十三章可,千章或一字一章、不立一章均无不可。不然,饶汝鞭笞三藏,驰骋五车,痴狂外边走也。何有于当人邪?今以十章说《中庸》,此而曰统,义固尚乎斯也。" 【译文】 先生说:“从前赵州从谂禅师说过‘我不下地狱,谁来教化你’,近来向你们谈玄讲妙,说短道长,已经违背了胜谛,本来就已经陷于情牢。昭明太子死后下地狱,我则是活生生给困在愁城中。不光是我,前贤来哲,没有不身受这种苦的。因为极高明、极精妙、极难实行、极难信服的法门,你想宣扬它,但它却不是语言能够说清楚、意识能够了知通的。你想沉默不言,但众生却眼看着身陷沉沦,在欲海沉浮而不能脱离,走不上解脱之道。所以孔子才会感叹道:‘我想沉默不语’,还有释迦在摩竭陀国沉默无语,在毗耶离维摩诘不答一语,《楞严经》讲‘真理一旦僵化就不是真理,所以我常常不讲解’,都是这个意思。那最终就不能说了吗?这当然不行。于是就有各种方便,指示各种权宜之法,横说竖说,以说为说,以不说为说,左讲右讲,前讲后讲,上讲下讲,总之是为了劝导或吸引实践之人能行中庸之道而已。既已走上中庸之道,肯定这个法行,否定这个法也行。把《中庸》分为十章分为三十三章行,或者分为千章、一字一章、不立一章都无不可。不然的话,就算你通晓三藏、学富五车,也只是疯癫癫在外乱闯不得其门而入,对自己有什么益处呢?现在分十章讲解《中庸》,第一章为统说,与内容相符。” 第二节 经 文 【原文】 [朱注] [第一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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