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羯磨仪式》是戒律宗的重要典籍,由清代僧人书玉所撰。羯磨,意译为作业、办事,在佛教中特指僧团按照戒律规定处理事务的仪式和程序。该书详细记载了羯磨仪式的具体流程、规则及注意事项,对于研究佛教戒律、僧团制度及佛教仪式文化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續藏經 羯磨儀式
清 書玉述
序
羯磨者。乃如來金口親宣之法也。所謂僧法。對首。心念而已。總則唯此三門。廣有一百八十四種。念其力。則能浣染為淨。詳其功。則能成濟事緣。後之行者。惟須秉白如法。即合佛制。其或顛倒錯脫。便名非法也。律云。正法住滅。在于斯矣。哀今之世。誰是其人。奇哉大導師。華山見月老和尚是也。續佛祖將頹之緒。起南山已墜之綱。發明止作。垂範後昆。法門屏翰巍乎蕩乎。誠不可涯量也。雖然。若無承秉。何益來學。幸有昭慶宜潔大師。為其嗣也。志堅根利。記錄無遺。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難心。不是過也。先出香乳記。兼通大小。今集羯磨儀。別為僧尼。其間事事盡理。法法依制。果能依教奉行。則知靈山一會儼然未散也。適以惠予。閱之不勝雀躍。是儀興。則佛法興。是儀滅。則佛法滅矣。然時丁末運。法道下衰。匪仗毗尼。則佛法奚能光顯。而僧伽何所統攝耶。以是而經綸之。則能於五濁惡世。說此難信之法。而現優曇於後五百歲矣。因觀喜讚歎。而為之序。
康熈己卯春上元節旦慈雲灌頂行者續法合十題
羯磨儀式緣起
古杭昭慶萬壽戒壇傳律沙門書玉 述
毗尼源委。止作功能。律藏載之詳矣。唐南山宗主澄照聖師。念律海淵深。學人難探。故於四分廣律。撮略正文。諸部毗尼。採摭要義。類聚編之。就其時用。題云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於中定淆訛。決是非。綱宗立矣。宋昭慶允堪律師。出會正記。靈芝元照律師。以圓意作資持記。似與會正殊途。實乃同推南山之意。而上合佛祖之心。如折金杖金體無失者也。嗣後分燈各幟。法漸式微。布薩。羯磨。寂無聞矣。於戲。愈遠而愈迷其本。益久而益失其真焉。明萬曆間。吾祖翁古心律師。乘願而來。禮見文殊指授。戒法中興。三昧師祖承之。大振寰宇。
皇清順治乙酉。本師見月老和尚繼席寶華。翻閱全藏。考核毗尼。撰止持會集。以明四分戒本。註作持續釋。用解隨機羯磨。安居。自恣。布薩羯磨。事事遵行。復還舊制。時人皆稱為南山再世也。己未春。老人掩室。典誥具存。辨僧事時。猶未精悉。諺云。方飲多。未若臨症多。始知人在則易。人亡則難。故觀者咸為慨歎。時同門顓一律師。與余共相論曰。禪門有列祖提綱。講家有台賢教義。吾宗若得出一部羯磨儀式。則一切作法等事。不致於生疎茫昧矣。然道必有本。學必有宗。先老人之弘範。為後學之成規也。余曰。和尚可出此書。流益將來。作人天眼目。顓曰。吾年衰邁。神智昏矣。爾在茂齡。正應努力。(玉)雖識見膚淺。學術荒蕪。當法門大事。頓忘鄙陋。因之凝想先老人說法規模。或值一二疑難處。請益於耆宿。再將作持續釋。一一體會。便學先型。竝在耳目矣。於是錄成羯磨儀式。以為自新要務。二十年來不授梨棗者。意欲參考於無盡也。邇因抄寫紛紜。瓜爪混雜。羣弟子慫[涌/心]刊之。故又研磨再四。補失刪繁。將時事。與非時事。分開上下兩卷。以便檢討。雖律宗綱要。不在於茲。而作辦之體。大略備矣。壁如鎔金之法。必在火。鑄器之方。必在模。金無火。則不化。器無模。則不成。佛法亦若是也。浣染成淨。須假羯磨。感發殷心。要藉儀式。緣成。則彼此事辨。緣壞。則能所皆非。若無儀式。作辨誰稽。羯磨由此虗設也。或曰。明此儀式。能秉羯磨。則律藏。作持。不須檢矣。余曰。律藏大部。總也。隨機羯磨。別也。作持續釋。詳也。羯磨儀式。略也。如是或總。或別。或詳。或略。隨機行用。竝為法要。既學律宗。必須博究毗尼。深明大部。烏可得少為足者耶。或又曰。何不揣本。而齊末乎。余曰。入海算波。豈不難哉。今以一滴微波。窮盡全潮瀛渤。誠易易也。斯文不其然乎。以事習儀。因儀立事。俾諸覽者。從末以推其本。溯流而尋其源。嚴淨毗尼。弘範三界。未嘗不以此為一助也。板刻既成。爰筆為敘。
旹康熈三十七年十月望旦
羯磨儀式凡例(十則)
是書大要。以佛僧作法為題。如律辨事為目。蓋佛祖作辨於先。必有儀式垂後。奕葉相承。令法久住。今依律集儀。以資來學。喻海一滴。略被初機。 律中所明一百八十四種羯磨。各有成濟之功。其出內興廢。作持詳釋。今文分二十篇。二百十四法。此但約法被事。就其時用。云爾。 毗尼屬事。有乎二十。一者時事。謂懺摩。布薩。安居。自恣。以時而作故。二者非時事。謂一切成善治罰羯磨。有無不定故。然羯磨雖多。此二攝盡。今以上卷明時事。開為十篇。下卷明非時事。亦開十篇。若欲作法。便於檢討。 時事十篇中。法開九十五條。非時事十篇中。法開百十九條。斯亦隨其事法大小以分。原無定例。
△未展卷前先目錄者。令人略知梗概。然後委明枝葉故。
開卷至終。先標章。次出文。俱大字。行儀引證。竝細註。眉目若能清白。脉絡自然貫通矣。 羯磨乃如來制度之法。主法者是代佛能說之人。呼召者是受佛所教之眾。是故羯磨儀文。主法開導之語。呼召禮跪之詞。竝書於頂格。其餘附明者。皆低一字。以俟參證。 儀中能秉之法。以作持為主。所作之處。宜華山為例。但處有不同。可以更移。而羯磨儀法。定不可易也。 作法辨事。名為羯磨。承先啟後。故曰儀式。住持正法。全在羯磨。秉宜如式。方合聖制。少有乖違便名非法。是故佛言。有秉羯磨。及如說行者。斯。則名為正法久住也。若作羯磨。不如白法作白。不如羯磨法。作羯磨。如是漸令正法疾滅矣。後之行者。當隨順文句勿令增減。違法毗尼。當如是學。 羯磨乃比丘要務。一切僧事。依之而成。若非羯磨。作法不成矣。凡為羯磨者。必須五夏依學毗尼。曉了開遮持犯。方堪秉白。故律云。若不能誦白羯磨。終身不得離依止也。宜誡勉之。
羯磨儀式凡例(終)
羯磨儀式目錄
上卷 時事
第一黑白懺摩篇(四法)
先明悔過法 如律審戒法 上殿禮佛法 呈罪稱量法
第二半月布薩篇(十四法)
先知淨住法 起緣說戒法 淨堂敷座法 整儀入眾法 請師陞座法 誡敕小眾法 問和行籌法 白時誦戒法 續誦大乘法 難緣略說法 對首說戒法 心念說戒法 集結小界法 說已解界法
第三受籌結夏篇(六法)
灑掃敷座法 安詳聚集法 次序迎請法 禮拜歸位法 集白差使法 日行舍羅法
第四依止安居篇(七法)
鳴椎集眾法 拈香禮佛法 對首安居法(二則 初依處不依人 次依人必依處) 註明日課法 序記臘次法 心念遙依法 請依止師法
第五悔過修淨篇(二法)
親臨審戒法 具儀呈課法
第六自恣解夏篇(十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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