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净土宗-西方要决科注--》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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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藏經 西方要決科註      西方要決科註卷上   此書大意。分有四種。一造主正否。二所說次不。三正說大旨。四宗趣定判也。一造主正否者。或曰。非是慈恩正釋。文狀義理。違自宗也。謂許凡夫往生。及引舊譯。而不依新翻等是也。仁和寺濟暹律師。考文成五種疑。謂一判往生難易。違上生經疏。二本覺圓明。言乖始覺菩提之義。三同歸一乘。語不類三乘真實之旨。四判兜率退不。與自作疏差異。五定來迎有無。背上生經文。以此等義。為非正釋。或曰。定是慈恩之造。謂弘仁帝勑求五宗章釋。興福寺徒記慈恩釋而牒入之。安遠律師。著六宗章疏目錄。以為慈恩造。惠心永觀並稱慈恩。吾祖黑谷取證於此書。而屬二門所立人師。故知慈恩正釋也。若夫論凡夫往生之義者。說彼方身土。凡有三家。一是他受用。二唯是變化。三是通二種。疑者何執一槩。若依第一釋義言者。亦滯自力一途之分判。夫願力之所牽。位該於上下。五乘齊入。道綽善導及感師等。同判此義而為不共。極談本願所攝。唯識之所不判。性相之所未攝也。況文中曰。生化土見化佛。何其暗乎。又至所引經論者。為難觀經等釋宗義也。豈有諍新舊以相對也。蓋是立敵。共許為本之謂。辨其律師勘文。至文中可知焉。二所說次不者。解有二義。一曰。唯是直陳。未必鱗次也。一曰。非是無其序。謂初之十三。就解而辨終之。其一明修行之方軌等是也。三正說大旨者。令人捨聖道而歸淨土。永絕輪迴。速成不退。是其大猷也。四宗趣定判者。一部所詮。偏勸往生。令專念佛。以念佛為宗。往生為趣也。題曰。西方要決。蓋斯謂也。   西方要決釋疑通規   西方。指示令往之處也。要。樞也。決。定也。釋。解也。疑。執滯不通也。通。會也。規。度也。凡於西方一門也。舉其樞要而定邪正。以解疑網。會通諸難。學者依之取悟之度也。或古今不易。千歲則之。謂之通規亦得。斯乃西方之要決。即釋疑之通規也。   大慈恩寺沙門 基 撰   慈恩寺。在晉昌坊。本名淨景寺。高宗為母文德皇太后長孫氏。太宗后。懷高宗將產。數日分娩不得。遂詔醫博士李洞玄候脉。奏云。緣聖子以手執母心。所以不產。太宗問如何。洞玄奏曰。留子母命不全。母全子死。帝沉吟良久。皇后奏曰。留子帝業。永昌。太宗依奏。洞玄於六月二十一日。奉勑取聖子。遂乃隔腹針之。透心至手。聖后崩。太子即誕。後為君。手至天陰。常手中有[病-丙+盤]痛。帝問嬪妃。不對。候大朝日。問諸大臣。方奏斯事。帝聞。悶絕躃地。良久乃甦。曰。寡人不孝。致慈母早崩。將報深恩。乃勑造大慈恩寺。度僧一百人。造觀一。名昊天觀。宮一。名罔極宮。度道士五十人。高宗貞觀十年生矣。沙門此云勤息。勤善息惡也。即出家都名。師。諱窺基。字洪道。姓尉遲氏。京兆長安人也。唐左金吾將軍宗之子也。母裴氏。夢掌月輪吞之。寤而有孕。及乎盈月誕彌。與群兒弗類。至年十七。遂預緇林。奉勑為奘師弟子。始住廣福寺。尋奉別勑。選聰慧頴脫者。入大慈恩寺。躬事奘師。學五竺語。解紛開結。統綜條然。聞見者。無不歎伏。奘公曰。五性宗法。唯汝流通。他人則否。親授瑜伽師地唯識。盡領其妙。恢廓源流。以永湻元年。壬午示疾。至十一月十三日。長往於慈恩翻經院。春秋五十一。法臘無聞。葬於樊村北渠。祔三藏塋焉。撰。述也。造也。   【科】仰惟釋迦啟運。弘益有緣。教闡隨方。並霑法潤。親逢聖化。道悟三乘。福薄因疎。勸歸淨土。   法華提婆品曰。我闡大乘教。度脫苦眾生。藥草喻品曰。佛所說法。譬如大雲。以一味雨。潤於人華○佛出興世。受法王錄。化加三千。普度群庶。隨器開導。澤靡不被。然生居在世。勝緣已具。聖化親奉。各得其道。時澆緣闕。惑障彌重。貧窮無福。無由親修。豈堪穢土。行業勸也。良有由哉。   【科】作斯業者。專念彌陀。一切善根。迴生彼國。彌陀本願。誓度娑婆。上盡現生一形。下至臨終十念。俱能決定。皆得往生。   凡此一節。述觀經及大經意也。本願之文。汎曰十方。今言娑婆者。蓋舉近而已。天台道綽。釋曰。偏有因緣。斯之謂矣。   【科】當今學者。特懷疑慮。為諸經論。文有相違。若不會通。疑端莫絕。略陳十四種釋湍流。博識通才。幸尋取悟耳。   湍。波流瀠回之貌也。言疑滯不通。如水之瀠回也。多聞彊記。謂之博識。博見古今。足以有為。謂之通才。   【科】第一金剛般若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科】疑曰。般若經說。色聲求佛。判為邪道。彌陀經等。乃教觀佛身相。又念佛名也。既求佛不離色聲。如何不入邪道。   等者。攝餘二經也。令聲不絕。令心想相。心口之所行。專事於色聲。故曰不離。   【科】若歸正路。淨土是可依憑。經判為邪。縱作恐歸魔境。   因若行邪道。果必感魔境。行者不了而歸依之。輪轉無窮。可畏之甚也。   【科】二途莫決。皂白請分。   皂。黑染也。   【科】通曰。大師說教。義有多門。各稱時機。等無差異。   瑜伽論云。能化導無量眾生。令苦寂滅。故號大師。千途唱異。會歸同致。故曰。無差也。   【科】般若經說。自是一門。彌陀等經。復為一理。   門約能入。理言所趣。文互現焉。   【科】何者。   【科】一切諸佛。並有三身。法佛無形體。非色聲。若以色聲相取。此即為邪。   准唯識論。清淨法界。眾相寂靜。超過尋思言議之道。故曰。無形非聲也。   【科】良為二乘及小菩薩。聞說三身不異。即謂同有色聲。但見化身色相。遂執法身亦爾。乃以化身之相。求見法身。妙理精微。相聲永絕。既以色聲求覩。故說為邪。   如薩婆多。執佛化身。以為真佛。地前亦迷。故曰遂執。離相寂然。絕諸戲論。故曰。精微永絕○有人疑曰。三身不異。不似相宗之所談也。今會曰。非是言相。即唯是攝相歸性而已。故法華玄贊曰。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推功歸本。即法身也。   【科】彌陀經等。勸念佛名觀相。求生淨土者。但以凡夫障重。法身幽微。法體難緣。且教念佛。觀形禮讚。障斷福生。願行相資。求生淨土。擬逢化佛。以作不退良緣。   准觀經云。具足身相。猶為難緣。故曰。非是凡夫心力所及。何況極妙之真身乎。觀佛身形。觀經所說。禮拜讚。歎論文所勸也。故有等言○西方身土。論其報化。諸師異解。今師所判。亦非一准。佛土章云。西方通於報化二土。述記中。指云他受用。此中判曰。化身化土。各述一義耳。   【科】所以上代通人。咸依此教。觀形念號。求見化身。冀命終時。親來接引。遂感彌陀化主。降念相迎。報盡乘華。即生彼國。   廣見古今者。名為通人也。且安樂集。列六大德曰。並是二諦神鏡。斯乃佛法綱維。皆共詳審大乘。歎歸淨土。如曇鸞法師。臨命終時。寺傍左右。道俗皆見。幡華映院。盡聞異香。音樂迎接。遂往生也。餘之大德。臨命終時。皆有徵詳。蓋其通人歟。   【科】初心後境。理契無違。念號觀形。並非邪道。豈得獨懷一執。不悟聖心。異說紛紜。令他致惑。   念觀俱正。故曰並非。紛紜。亂貌。非特損自。亦至謬他。亂想之過。甚哉。   【科】尋斯要決。皂白足分。猶預既無。歸心妙業。勿生亂想。反墮三途。眾苦迫傷。悔之何及。   准觀經云。諸惡所歸。自然迫促。當斯之時。悔復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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