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琴训论》
《鼓琴训论》为明代琴学专论,明嘉靖十八年(1539)徽恭王朱厚爝辑《风宣玄品》十卷之卷一篇目。其文字渊源更早,学界考订系南宋田芝翁《太古遗音》所汇辑的唐宋琴家抚琴规范古训,原无独立篇名,至《风宣玄品》始摘出定名刊布,后经杨表正《重修真传琴谱》等转抄流传。全文以「琴者,禁也,禁邪归正,以和人心」开篇,主张鼓琴必择净室高堂、林石山水之间,于清风明月之夜焚香净坐;论仪态则衣冠整肃、身正腕平、甲肉相半;论指法则打令断弦、按令入木,忌飞舞作势、声音艳丽;并标举「人物风韵、指法、取声、胸中有德、口上有髯、肚里有墨」六要,归结为「德不在手而在心,乐不在声而在道,兴不在音而在趣」,是中国古琴美学史上中和之旨的代表文献。
/ 1
在线预览可能因编码差异出现乱码,仅供快速浏览;如需完整原版 TXT,请
本网站致力于古籍文献的数字化整理与学术性分享,所有内容仅限于历史文化研究、文献保存及公益交流用途。本站所收录古籍的原文内容均保持历史原貌,其中部分观点、表述可能受限于成书时代背景,与当代科学认知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存在差异,不代表本网站及运营者的任何立场。
封建迷信内容特别提示:古籍中涉及的占卜、风水、祭祀等传统民俗内容,仅为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现象,请读者以客观、理性的态度进行学术研究,切勿盲目效仿或用于现实生活决策。若您为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指导下浏览相关内容,本网站不对因误读、曲解古籍内容引发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古籍若有违法违规、书籍地址错误等问题向我们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