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祖纲目》是一部禅宗史传类古籍,由明代朱时恩编撰。该书系统梳理了禅宗历史,记录了佛祖及历代禅宗祖师的生平事迹、教义传承等,对于研究禅宗发展史具有重要价值。
續藏經 佛祖綱目
明 朱時恩著
佛祖綱目序
余不佞。浮沉史局。垂五十年。而知古今事。無更難於史者。無論正史難。即偏記小錄亦難。無論稗史難。即璅語雜簿亦難。若更進而史天史地。又進而史仙史佛。自非以山河為法身。以人天為手眼者。未有能撮其要而薈其成者也。心空居士。以三十年精力。彙為佛祖綱目一書。於是梵網有總持。法門有紀載。宗教有源流。廢興有考覈。而合之則曰。此七佛以來。一部大史也。宋元徽中。王儉為七志。僅以佛書。附圖譜之末。梁初。命任昉等。於文德殿。列藏眾書。於華林園。另集釋典。其後阮孝緒。愽采經籍。獨尊佛錄。於七錄之外。然亦不過資愽覽示瑰異而已。唐宋以來。宗學熾盛。枝葉各分。自景德傳燈錄出。續之者至。合為五燈。於是曹溪之後。思讓再分。馬祖以來。五宗各顯。至宋僧法槃。別立教宗。以法華為經。天台為統。止觀為門。此佛祖統記所繇作也。迨元僧智常。復作統載。名依統記。而立例則殊。始用史家編年之法。其意以宗為主。以教為輔。凡淨行神足。性相義觀。無所不備。而識者摘其漏誤。至不可寘辨。葢史之難如此。居士宿身了了。自謂明教嵩再來。故於定祖正宗大義凜凜。巨綱細目標識精詳。至其略化跡而重機緣。合宗乘而歸淨土。則又善誘曲導。無非融和水乳。吹亮薪傳。俾見性成佛之旨。人人開卷。直下領會。將居士顯化。報恩之願。於是焉畢矣。何至如小師諍士。橫分正閏。妄劃南北。始以病史而究。為宗教戈矛哉。嗟乎。韋昭仗正書落窖坑。崔浩觸諱族冤駢覆。至使貞臣節士。默標張儼之文。私存孫盛之本。木天金馬穽廁盈途。豈如旃檀林邊。可以逍遙撰述。大圓海畔。從無意外風波。人鬼天龍俱供筆削。闥城鹿苑倚作直廬。如居士之肩史責。誰謂極樂國中。珥毫簪筆。無其位。無其人也。
皇明崇禎歲在甲戌仲秋吉旦 賜進士出身資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掌詹事府事 實錄副總裁董其昌撰
佛祖綱目序
余輯是書。竊有深願。經云。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自覺已圓。能覺他者。如來應世。曰發心正以求其自覺。曰應世正以滿其初心。心之未形。杳杳冥冥。不見一物。無佛無祖無綱無目者。此性之纖塵不立也。心之已形。浩浩蕩蕩。不遺一物。有佛有祖有綱有目者。此性之萬法朗然也。故曰不可以有心求。不可以無心得。不可以語言造。不可以寂默通。離四句。絕百非。如空裏栽花。如波心踏月。無汝湊泊處。無汝擬議處。畢竟如何。以佛祖遣佛祖。以綱目奪綱目。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而已。是書草創於萬曆三十八年之庚戌。卒業於崇禎四年之辛未。嘔心枯鬚者。歷二十有一年。遂成佛祖綱目四十一卷。一時蓮社行人。相與謀付剞劂。作人天眼目。余乃歡喜踴躍。而說偈言。偈曰。
我述此書 不為名聞 事理俱備 權實雙行 庶幾觀者 了如鏡明 開卷展讀 發無上心 不願佛子 躭著句味 但願反求 直下便是 剪葛藤根 伐無明樹 不願佛子 瞥生知解 但願窮源 掃開奇怪 赤手歸家 塵塵出礙 不願佛子 貢高我慢 但願知非 靈光顯現 佛不柰何 魔軍自散 不願佛子 輕忽毗尼 但願性戒 無犯無持 赤肉團上 出摩尼珠 不願佛子 沉空枯坐 但願明心 了無退墮 管甚蒲團 破與不破 不願佛子 虗度光陰 但願精進 拳拳服膺 萬年一念 大地平沉 不願佛子 儱侗顢頇 但願悟徹 擊碎疑團 竿頭進步 桶底踢穿 不願佛子 浮飾外護 但願實心 圓修六度 法海無邊 剎那涉過 我作此偈 諸佛證明 滄海可竭 須彌可崩 而此願力 與佛長存
附刻原疏
伏念。時恩博地凡夫。渺無福慧。四十餘載。虗度光陰。幼承父母教育。竊佩孔聖遺言。既而母氏先亡。遂慕佛門教典。當其步趨乎儒也。幾欲效顰而攻乎佛。及其歸依乎佛也。又因甞鼎而薄乎儒。皆緣不滙大聖之淵源。遂致下同流俗之軌轍。往歲萬曆丁未。正當四十四歲。發無上心。勤求妙道。晨夕參叩。不敢怠遑。夢寐之間。默蒙印可。始信千古法道。匪從人得。河沙妙用。總在心源。度生為急。僧俗何拘。愚者自迷。妄分儒釋。原夫 世尊說十二部經。而人天瞻仰。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苟可開世間眼目。豈復愛一己髮膚。今恩竊不自揣。思報佛恩。照依歷代年號。編輯佛祖綱目。意倣乎孔子。名同乎紫陽。須以十年。或可卒業。顧孔子聖人也。春秋猶世諦也。當時且冒罪我之嫌。況恩何人。斯所編年而載者。皆天中天。聖中聖。非古佛現身。即菩薩救世。上自天魔外道。下至拘儒曲士。能無惱亂。或多謗毀。用是投誠懇求 三世諸佛十方諸大菩薩天龍八部護法善神。被無量之神力。多方護持。假莫大之靈通。曲垂方便。苦心思索。智慧脉脉自流。殫力挍讐。精神奕奕長旺。或奇書古帙。或斷簡殘編。奚所求而弗獲。或助以刻貲。或牖以知識。將善士之必逢。數年彙集。無異剎那。千葉詞章。如出一氣。帙成。而鷲嶺芳規。儼若未散。展畢。而龍華勝會。預掇目前。無論後有作者。相續不斷。化為無盡之燈。即今有志禪那。一覽無遺。觸目菩提之路。 明主收入藏中流通。竝天長地久。鬼神不忘遺囑呵護。同玉策金函。天魔外道拱手歸降。曲士拘儒回心嚮道。自非大慈大力。何以成始成終。謹當發心纂集之。初不勝祈禱欵誠之至。時萬曆庚戌四月八日。弟子朱時恩謹疏。
時恩既於如來像前。發弘願已。屢獲瑞夢。不一而足。或夢三教後聖人。私感之。私服之。或夢明教嵩禪師再來。後聖者以是書所載。乃先聖化跡。讀是書而興起者。皆三教後聖人也。私者。非佛非祖。以一俗士。而編輯佛祖綱目。即孔子所謂。其義則丘竊取之者。雖公而亦私也。感之者。因是書而明心見性。自應銘感之不忘也。服之者。因是書而惑斷執空。自應佩服之無斁也。明教再來者。昔以比丘而著傳法正宗記。今以居士而著佛祖綱目。前後若出一人也。自是而知。佛祖加被我矣。雖蒐羅未盡。而千聖不傳之奧旨。超出語言文字之外者。已若含若吐於是書。古德云。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
佛祖綱目凡例
佛祖 福慧兩足。正覺無上。故名為佛。明佛心宗。行解相應。故名為祖。現在賢劫第四尊佛。號曰釋迦。王此五濁大千世界。釋迦傳迦葉。二十八傳至達磨。是謂西天二十八祖。達磨傳慧可。六傳至惠能。是謂東土六祖。嗣後五宗繼興。法法相傳。無忝祖位 教門則有瑜伽宗南山宗天台宗慈恩宗賢首宗。 綱目 綱者大綱。目者細目。儒書綱目。為世間法。善惡俱陳。以備法戒。故有褒有貶。佛祖綱目。為出世間法專為託彼已成之佛祖。顯我自性之佛祖。故無褒無貶。 卷帙 如來示生印度。大教漸被支那。則此方著述。斷以釋迦為主。今不論篇數多寡。以一甲子。週為一卷。起周康王二年甲子。止洪武十六年癸亥。總計四十一甲子。成四十一卷。仍編字號以便查考。 年號 西土東土。不同世法。道法亦異。今每卷綱目前。先將此土年號。注入甲子內。然後專書佛祖機緣化跡。庶不混雜。 五時 如來示現有五時。一降生。二出家。三成道。四說法。五涅槃。如來說法亦有五時。一華嚴。二塵苑。三方等。四般若。五法華。 機緣 教外別傳。纔出母胎。便已漏逗。何待拈花綱目。於涅槃後。純錄機緣者。良有深意。上流之士。若於此處覷得破時。一千七百則公案。不消一揑。 化跡 神通變化。雖佛祖。亦時藉以折伏魔外。實則正法不係乎此。如溈山雲門。道滿天下。未聞以三世國王失通之故。而少貶其宗風。故綱目雖不削化跡。亦不滯化跡。 宗教 教是佛語。宗是佛心。但愁心不作佛。不愁佛不解語。然通宗不通教。開口便亂道。故是書以傳法正宗。為主而教。尤不可不看。 淨土 佛開淨土一門。實救世之良方。亦參禪之捷徑。達磨未來。遠公始創蓮社。教人一心念佛。要其歸極與直指單傳。毫髮無異。近世雲棲宏師。古佛再來。儼然德山臨濟而不用棒喝。單提念佛話頭。可謂善學柳下惠。不師其跡。讀綱目者。直須識得此意。 宗派 調字號第三十一卷。馬祖石頭會下有二道悟。不可不辨。一道悟嗣石頭。東陽張氏子。初參國一。後謁石頭。頓悟。住荊州城東天皇寺。弟子三人。一慧真。一文賁。一幽閑。恊律即符載撰碑。一道悟嗣馬祖。渚宮崔氏子。初謁石頭不契。次謁忠國師。後謁馬祖。言下大悟。授記返荊門。節使以天王嗔責。造天王寺於府西供師。弟子一人龍潭崇信。荊南節度使丘玄素撰碑。據此則龍潭嗣天王。天王嗣馬祖無疑。傳燈乃誤列於石頭法派。而宋景濂護法後記。亦因之。何也。況唐聞人歸登南嶽碑。圭峰答裴相國宗趣。權德輿馬祖塔銘。皆以天王嗣法馬祖。而佛國白達觀頴呂夏卿張無盡。亦皆著辨證傳燈之誤。綱目查明。一一改正。 辨訛 騰字號第三十四卷。乾祐庚戌。吳越王以誕辰飯僧。王問永明。今有真僧降否。曰長耳和尚。乃定光佛應身也。王趨駕參禮。稱為定光出世。長耳但云。永明饒舌。遂跏趺而化。令參號。永明與長耳。同嗣雪峰。初住翠巖天福。丁酉王請住龍冊。即所問之永明也。顯德甲寅。王始建永明寺。請道潛居之。宋建隆辛酉。道潛化王。乃請延壽住永明。自辛酉遡至庚戌。凡十有一年。此時壽未出世。永明寺亦未建。安得謂王所問之永明乃延壽之永明哉。佛書中如此類者頗多。而遺漏處亦不少。姑俟博雅詳訂再續。 序文 綱目卷首。除自述願文及原疏外。止錄宋景濂序傳法正宗記及護教編後記二首。更不敢乞文名公以相粉飾。
(此書業已鐫成於癸酉。乃甲戌秋。思翁 予告南還。一見欣然。願序洪愽典要。遂為此書冠冕)。
佛祖綱目凡例(終)
佛祖綱目總次
全部綱目內所載。雖西方聖人為大千教主。實遵東土帝王花甲。編年紀號。自序文起至末卷助貲姓氏。止分列四十一卷。共成十二策開後。
第一策 董序 (黃引許跋) 自序 凡例 宋序 七佛偈 首卷至十八卷 第二策 十九卷至二十八卷 第三策 二十九卷至三十一卷 第四策 三十二卷 第五策 三十三卷 第六策 三十四卷 第七策 三十五卷 第八策 三十六卷 第九策 三十七卷之上 第十策 三十七卷之下 第十一策 三十八卷至三十九卷 第十二策 四十卷至四十一卷 自跋 善信 助貲數目
佛祖綱目總次(終)
佛祖綱目緣引
刻分燈錄既竣。則諸善信夙生種子已蘇蘇發動矣。然心空氏弘願深慈。增進無已。且其一生精力。注之佛祖綱目一書。蓋蒐輯全藏纂要鉤玄。而用編年法詮次焉。以迦文為教主。以西竺東土諸祖一花五葉為正宗。以經教義觀淨行神足為旁翼。洎宰官長者諸善知識。靡不賅攝。雖倣通載之例。而盡刊七誤之短。採擷參訂。功兼勞倍。洵可謂貝笈之巨筏。法印之金鎞。令學人薰習。其中不待遍閱三乘十二分教。而心知眼孔一時洞開。如渴飲天漿。如饑餐王膳。又如東海狂。且忽游眾香之國。負茲孱子扶筇百藥之肆。其踴躍歡喜。又詎可量哉。卷凡四十。而嬴彙為十二策。將託重十二大法力人。流通演化。業有獨任之者。不佞則謂。末法凌夷。盡大地人。迷却向上一著。與其獨為君子。寧若善與人同。於是廼有分募之脫。悉照徑山規式。各刻姓名卷後。庶幾財法二施。一雨普潤。即半滿功德。不且平等無二乎。莫道心空居士特特漫天頓網打鳳羅龍也。
崇禎五年壬申四月 佛示生日黃廷鵠澹志甫題
傳法正宗記序
宋 濂
表大法之真傳。起群生之正信。宜莫如書。然而真丹身毒。相去絕遠。梵言華言。重譯或殊。況屢遭滅斥之禍。生乎其後者。必蒐羅墜逸。徧觀會通。然後能定是非之真諛。聞之士苟獲窺其一偏。遂執為確然之論。斯亦過矣。嗚呼闢邪說之謬。固伸正議於千載之下。不有先覺學者。將何所從哉。昔者濂讀涅槃經。及智度論。頗知釋迦文佛以正法授迦葉。世世相傳。具有明證。故自前魏支彊梁樓至洛邑。譯續法傳。自七佛至二十五祖婆舍斯多而止。東晉佛馱跋陀羅至廬山。所譯禪經。自迦葉至二十八祖達摩多羅而止。逮夫後魏之時。崇道屏釋。而沙門曇曜蒼黃逃竄。單錄諸祖之名。匿巖穴間。僅及二十四祖師子尊者而止。佛運重啟。曇曜進為僧統。吉迦夜等遂因之。為付法藏傳。其去前魏已一百九十餘年。東晉亦六十二年矣。東魏那連耶舍至鄴。復備譯西域諸所傳授事跡。其次第與禪經不差毫髮。則全闕之分。有不待辨而自明矣。唐興曹溪。大弘達磨之道。傳布益盛。義學者忌之。而神清為甚。乃據法藏傳所列。謂師子遭難。絕嗣不傳。猶以為未足。誣迦葉為小智。不足承佛心印。指禪經實。後來傳會。難以取徵。而好議論之徒。紛紛而起矣。宋明教大師契嵩。讀而病之。博采出三藏記。洎諸家紀載。釋迦為表。三十三祖為傳。持法一千三百四人。為分家略傳。而旁出宗證繼焉。名曰傳法正宗記。復畵佛祖相承之像。明其世系。名曰定祖圖。申述禪經。及西域諸師為證。以闢義學者之妄。名曰正宗論。共十二卷。其衛道之嚴。凜凜乎不可犯也。濂竊聞之。太平真君之七年。魏太武用崔浩言。宣告征鎮佛像胡書皆擊破焚燒。當是時諸種經論。多煨燼之末。屋壁之深藏。蓋至於久而後出。以此觀之。曇曜之流。固未必能見禪經。至於諸師之論義。學者亦未必能盡聞之。顧執一時單錄不全之文。而相為詬病。猶將十指而掩日月之光。一口而吸滄溟之水。多見其不知量也。大師之辨析。夫豈得已者哉。甬東祖杲禪師以誠篤契道汲汲焉。惟恐法輪不運。合眾緣重刻以傳。嗚呼。書不流通。與無書等。大師固有功於宗乘。而杲公之為。則又有功於大師者也。皆不可以不記。因追序其作者之意於首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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