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民县志》
新民县志十八卷,王宝善修,张博惠纂,民国十五年石印本。新民居辽河平原,巨流河下流贯其境,清置新民厅,光绪间升新民府,民国改县,隶奉天省。地当关内外通道之冲,柳条边遗址在焉,铁路既通,商货云集,为辽西之枢纽。民国间县长王宝善倡修县志,延张博惠任纂辑,广搜采访,民国十五年成书石印。凡十八卷,沿革、疆域、山川、建置、财赋、教育、职官、选举、人物、艺文诸门悉具。设厅升府之原委、柳条边之遗迹、铁路商埠之盛、垦务之兴,纪之綦详;与新民府志相衔接,先后相映,一方掌故,赖以不坠。一册七百三十七页,石印本字迹清晰,民国辽宁邑志之整饬者。本站据成文影印本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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