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不迁论辩解》为明代三论宗相关著作,属于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该书主要针对《物不迁论》进行辩解与阐释,体现了作者真界对佛教三论宗思想的深入理解与研究。
續藏經 物不遷論辯解
明 真界解
物不遷論辯解題辭
常人即不遷見流動。智者即流動見不遷。故曰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吾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而或者駁之。謂肇公立昔有今無。為斷常遷滅之法。是大不然。甞為之頌曰。昔自在昔。昔非來今。自在今。今不往昔。今非往亦非來。以是知法相常住。或者執藥成病。刻舟求劒。不慧甚矣。幻居界公物不遷解之所由出也。日照四天下本無次第。而方位湛然。智者作日軌察之。愚者倒操日軌方位亦倒。界公之解。其操日軌之法與。乃刻而流通之。
萬曆己丑五月望日真實居士憑夢禎題
物不遷論辯解序
夫至虗無物。物非物。以皆離法性。不遷遷。非遷而俱泯。蓋物形無物。遷待不遷。乃心意之所通。而言說之可及也。豈動靜不異難言之旨乎。然所謂物不遷者。非物無物也。非遷不遷也。但執藉法除。病須藥治。故對計常者即不遷以明遷。而因執遷者即遷以明不遷。是皆導物之假名。應病之良藥耳。則不遷之理豈容以遷不遷而思議者歟。而或者因藥致病。捫虗為實。不解物各性住之言。是明真諦無性之旨。而抑之駁之。是一夢也。余復從而辯之。又一夢矣。則非遷非不遷之理又豈容以夢語而達之者哉。雖然。因夢而覺夢。是又不可無說也。同志者決之。
萬曆丁酉孟秋朔日寓雙徑沙門真界謹序
物不遷論辯解
檇李沙門 真界 解
夫生死交謝。寒暑迭遷。有物流動。人之常情。
此述常人所迷。為不遷一論之發起也。蓋常人謂生死去來交相遷謝。寒暑去來迭互變遷。然不知諸法本來常自寂滅。本無身心生死。亦無寒暑去來。是以妄見物遷而不知物不遷也。所言物不遷者。事像可觀稱之為物。物體寂滅故號不遷。不遷故則物物當處而自寂。為物故與四象更互而為依。然物性無差。悟即真理。真本不變。物自湛然。常情所封。於不動中妄以為動。所謂雲駛月運舟行岸移。故宗鏡云。若了真心不動則萬法不遷。若見萬法遷謝皆是妄心。以一切境界唯心妄動。若離心識則尚無一法常住。豈況有萬法遷移。故下廣引經論之言以對破也。
余則謂之不然。何者。放光云。法無去來。無動轉者。
此反上以明不遷也。夫諸法之體。離去來相。無動轉相。何者。謂一切諸法緣會而來。來無所從。緣離而去。去無所至。是則即去來而無去來。即動轉而無動轉。故放光云。法無去來。無動轉也。雖然。而常人不達緣生無性無有去來。則妄見諸法去來。故於身見生死交謝。於世見寒暑迭遷。論主愍之。遂本法無去來無有動轉立論。以破常人有物流動之見也。
尋夫不動之作。豈釋動以求靜。必求靜於諸動。必求靜於諸動。故雖動而常靜。不釋動以求靜。故雖靜而不離動。
此原般若立言之意以為作論之本也。蓋不動之作。既非釋動求靜。而必求靜於動。則動靜不異。故於下文說遷即不遷。以明遷不異不遷。說不遷即遷。以明不遷不異於遷也。
然則動靜未始異。而惑者不同。緣使真言滯於競辯。宗途屈於好異。所以靜躁之極未易言也。
呈上以明立言之難也。然動靜不異。則遷與不遷不相異也。以不異故遷而不遷。不可謂之遷。不遷而遷。亦不可謂之不遷矣。而惑者不同。則遷與不遷不相同也。以不同故。執遷者則謂之遷。執不遷者又謂之不遷。致使離言之真滯於競辯。不異之宗屈於好異。所以動靜不異未易言也。
何者。夫談真則逆俗。順俗則違真。違真故迷性而莫返。逆俗故言淡而無味。緣使中人未分於存亡。下士撫掌而弗顧。近而不可知者。其唯物性乎。然不能自已。聊復寄心於動靜之際。豈曰必然。
徵釋難言所以。即結舉難知之性以起說也。何靜躁之極未易言耶。談真下釋也。謂談不遷則逆於遷。順於遷則違不遷。違不遷。迷性莫返。逆於遷。言淡無味。故使中人聞之如存若亡。下士聞之撫掌弗顧。今欲談不遷不逆於遷。說遷不違不遷。而使中下聞之各得信解者。誠不易言。故靜躁之極未易言也。是以下。常人謂昔物不至今。而論主亦謂昔物不至今。雖談說不遷不離其遷。故不逆於遷。以不逆遷而言不遷故。則意深而有味。故能使中下聞之而各得信解也。又下云人命逝速速於川流。蓋對計常者以無動無滅而言遷。言雖似遷而遷即不遷。故不違不遷。以不違不遷而言遷故。則迷性而可返。故二乘之人聞而悟解。以成道即真也。然則不異之極。非惟言之不易。抑亦知之甚難。故云近而不可知者其唯物性乎。然雖難言難知而不能自已。故聊復寄心於動靜之際。以明遷與不遷。豈曰必然。蓋以說遷乃即不遷以明遷。豈必於遷。說不遷乃即遷以明不遷。豈必不遷。故云聊寄動靜豈曰必然也。
試論之曰。道行云。諸法本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中觀云。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斯皆即動而求靜。以知物不遷明矣。
此引經論之言以明不遷也。蓋一切諸法來有所從。去有所至。可謂之遷。以來無所從。去無所至。法不相至。故不遷也。言觀方知彼去者。如人從東至西。以方而觀如似有去。故云觀方知彼去。去不至方者。謂去無所去也。故論偈云。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鈔云。如人初在東方卓立不動。即名未去。未去故。未去不得名為去。以去法未萌故。若動一步離本立處。反望立處。則名已去。已去故。已去不得名為去。由去法已謝故。惑人便轉計云。動處則有去。此中有去時。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時去。龍樹便以相待破云。若有已去未去則有去時。若無已去未去則無去時。如因兩邊短有中間長。若無兩邊短。即無中間長。故偈云。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是則三時無去。以明去無所去。非以無去為無去。故云去者不至方也。斯皆下。會經論意。宗歸不遷。然此不遷之理隱奧難明。今復以事顯之。如人從一步而至三步。若第一步去第二步來。第二步去則第三步來。是則有去有來。即所謂動也。然凡有去來即屬緣生。既屬緣生即無自性。既無自性全體即空。若是則第一步去。去無所去。第二步來。來無所來。一步如是。步步皆然。由是而知諸法。即去來而無去來。即動轉而無動轉。故云即動而求靜以知物不遷。即遷而不遷。豈有物而可動哉。
夫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故曰動而非靜。我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故曰靜而非動。動而非靜。以其不來。靜而非動。以其不去。
此即常人之遷以明不遷也。蓋常人謂昔物不至今。以見昔物遷去於昔。故不至於今。故曰動而非靜。此則不達緣生無性。則見物遷去。所以謂之動也。論主謂昔物不至今。以見昔物緣生無性。去即不去。故不至於今。故曰靜而非動。此則了達緣生無性。則去即不去。所以謂之靜也。動而非靜以其不來者。蓋以其昔物遷去於昔。故不來也。靜而非動以其不去者。蓋以其昔物去即不去。故不去也。然則昔物既從緣空故不去不來。有何物而可動哉。如是則遷流之見謝而諸法性空之理明矣。而或人由不達肇公所見緣生無性之理。又錯解靜而非動以其不去之文。遂謂肇公所言昔物不至今者。如前舟載魚。後舟載筍。前舟之魚自住前舟。不至後舟。故以昔物住昔不來而駁之。是乃或人之謬解耳。豈肇公之見也哉。又靜而非動以其不去者。蓋以其昔物緣離而去。去即不去。故云不去。非謂昔物住昔而不去也。而或人由錯解靜而不去之文。遂以昔物住昔不去而駁之。故知其文理俱不通矣。且或人本不達肇公所明物不遷理。又見清涼疏鈔謂肇公所言物不遷濫於小乘。遂即倚傍其言而抑之駁之。此又不通疏鈔之意也。蓋疏鈔謂肇公所言物不遷濫於小乘者。以小乘論云。有為之法若此處生即此處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鈔釋曰。此生此滅不至餘方。同不遷義。而有法體是生是滅。故非大乘。大乘之法緣生無性。生即不生。滅即不滅。故遷即不遷則其理懸隔。然肇公論則含二意。顯文所明多同前義。蓋由肇公意以物各性住為不遷。則濫小乘無容從此轉至餘方故。然下論云。談真有不遷之稱。導俗有流動之說。此則以真諦為不遷。而不顯真諦之相。若但用於物各性住為真諦相。寧非性空無可遷也。已上皆疏鈔文。然疏鈔既云含有二意。則不獨小乘矣。又云。顯文所明多同前義者。蓋以物各性住。與小乘無容從此轉至餘方文義多同。理實懸隔也。又云。若但用於物各性住為真諦相。寧非性空無可遷者。蓋真諦則泯一切法也。既以物各性住為真諦相。豈非是以無物無住而為真諦不遷者哉。故永明亦謂。肇公所言性住。是以無性為性也。既以性空真諦為不遷。豈得濫同小乘生滅之理乎。縱清涼謂濫於小乘。不云同於凡夫。而或人既以昔物住昔不來而駁之。則抑同常見凡夫矣。若是則尚不能同於小乘。又豈能安住大乘而濫於小乘耶。是則非惟於疏鈔文義不通。亦乃與倚傍言意相悖。良可歎也。又或人亦由不達肇公所明緣生無性無有去來之靜。妄謂肇公以昔物住昔不去謂之靜者。蓋有物有住即有為。有為即生滅。安得謂之靜乎。斯亦或人之謬解耳。又豈肇公之見也哉。此正所謂於無過中求其有過。不特謗法亦且欺人。又謂非駁肇公。將以駁天下之所是。則又不特只欺肇公。又乃輕欺天下之人矣。竊思或人之所以招謗法欺人之罪者。非有他心。但以其不識文理而致然也。可不審哉。
然則所造未甞異。所見未甞同。逆之所謂塞。順之所謂通。苟得其道。復何滯哉。
明上造雖同而見不同也。蓋昔物不至今。一耳。然其所見誠迷悟不同。故云所造未嘗異。所見未嘗同。以見物遷去則逆乎無生常。以是塞故云逆之所謂塞。見物不去則順乎無生真。以之通故云順之所謂通。苟悟物物緣生無性而無生。則不為去來動轉之所留滯矣。故云苟得其道復何滯哉。
傷夫人情之惑久矣。目對真而莫覺。既知往物而不來。而謂今物而可往。往物既不來。今物何所往。何則。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於今未嘗有。以明物不來。於向未嘗無。故知物不去。覆而求今。今亦不往。
歎常人所迷。委辯法無去來。以明物不遷也。目對真而莫覺者。謂萬法本如。不動不變。不離當處常自湛然。而常人日用不覺。所以聖人傷歎之也。既知下。牒上。以明今昔之物各不相到。謂既知往物而不來今。則今物又豈往於昔乎。往物下。牒定不相到義。何則下。徵辯物不相到立不遷義。以破有物流動之見。言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者。謂向物緣生無性。去即不去。無即不無。故云於向未嘗無。非謂向物住向而不無也。又因常人見向物遷去執以為無。故此明去即不去。無即不無。是乃即常人之遷以明不遷也。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者。謂向物既緣生無性則不至於今。故今不有向也。於今下。牒明向物不來。於向下。牒明向物不去。然則向物之所以不去者。蓋向物以緣離而去。去即不去。故云不去。非謂向物住向而不去也。而或人自不解說者之意。反以向有墮常今無墮斷而駁之。豈異跛驢不能疾步。而反責駿馬之奔逸者也。覆而求今今亦不往者。謂向物既從緣無性而不來。則今物亦從緣無性而不往。蓋今物不往。亦往即不往也。故華嚴云。譬如河中水。湍流競奔逝。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斯乃即湍流奔逝不妨波波從緣無體而不相周到。故各不相知。如即今昔競往不妨物物緣生無性而不相往來。故各不相至。故華嚴云。諸法無體性。亦無有作用。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也。然此既以物物從緣無性不相往來而明不遷。是乃即遷以明不遷矣。又安容以向有今無斷常遷滅之妄議而參於其間哉。
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
此呈上今昔之物各不相至也。上二句呈今不至昔。下二句呈昔不至今。所言昔物在昔等者。謂昔物不來如似在昔。故云昔物自在昔。非遷今以至昔。故不從今至昔。今物不往如似在今。故云今物自在今。非遷昔以至今。故不從昔至今。是則今昔不相至。法法不相到。有何物而可遷乎。然則所謂昔物在昔。今物在今者。良以今昔之物從緣無性。不相往來。假名曰在。實無所在也。蓋在猶去來。既無去來。安得有在。故清凉以物各性住為真諦相。則知物物無物。在亦無在矣。是則無去無來亦無所住。故名為之不遷也。而或人固守其文。不會其意。遂以有物有在而駁。之得不自招謬斥之過歟。
故仲尼曰。回也見新。交臂非故。
引證今昔之物各不相至也。言見新非故者。謂新故從緣無性而不相至。則新不至故。故不至新。故見新非故也。然此引新故從緣無性而不相至。以證今昔之物各不相至者。正顯萬法從緣而無自體。故各不相知相到也。
如此。則物不相往來明矣。既無往返之微朕。有何物而可動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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