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兴县志》
《博兴县志》十三卷,周壬福修,李同纂,清道光二十年(1840)刻本,民国六十五年成文出版社影印。博兴古为齐国地,汉置博昌县,五代唐改博兴。邑志初修于明万历二十一年,久佚,康熙十二年万云、迟龙宾撰八卷本,今为孤本,康熙六十年李元伟、王昌学复纂八卷。道光间,知县周壬福以旧志因循失实,乃延县教谕李同重修,历数载,至壬福离任,继任知县胡学醇续成刊印。编目由八卷增为十三卷,篇幅由八万字增至十三万余字。李同为清代中后期山东修志名家,是编重河渠,谓邑之利害莫重于水,于湖泺沟渠堤堰,考之綦详;秉笔直书,据古籍以辨旧志之误;古迹考载董永墓诸胜。为考鲁北水道与一方掌故之要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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