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序》是西汉史学家刘向编撰的一部以讽谏为政治目的的历史故事类编,是现存刘向所编撰的最早的一部作品。该书采集舜、禹时代至汉代史实和传说,分类编撰而成,共十卷二百余章,主要记述了历代贤士君王的嘉言善行,以及各种善德、谋略、教化、修身、处世、交游等方面的道理与事例。该书不仅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也是研究古代历史、文化、哲学等方面的重要资料。
节士第七
尧治天下,伯成子高立为诸侯焉。尧授舜,舜授禹,伯成子高辞为诸侯而耕,禹往见
之,则耕在野,禹趋就下位而问焉,曰:“昔者尧治天下,吾子立为诸侯焉,尧授舜,吾子
犹存焉。及吾在位,子辞诸侯而耕,何故?”伯成子高曰:“昔尧之治天下,举天下而传之
他人,至无欲也,择贤而与之其位,至公也。以至无欲至公之行示天下,故不赏而民劝,不
罚而民畏,舜亦犹然。今君赏罚而民欲且多私,是君之所怀者私也,百姓知之,贪争之端,
自此始矣。德至此衰,刑自此繁矣,吾不忍见,以是野处也。今君又何求而见我?君行矣,
无留吾事。”耕而不顾。书曰:“旁施象,刑维明,及禹不能。”春秋曰:“五帝不告
誓。”信厚也。
桀为酒池,足以铉舟,糟丘,足以望七里,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关龙逢进谏曰:“为
人君,身行礼义,爱民节财,故国安而身寿也。今君用财若无尽,用人恐不能死,不革,天
祸必降,而诛必至矣,君其革之。”立而不去朝,桀因囚拘之,君子闻之曰:“天之命矣
夫。”
纣作炮烙之刑,王子比干曰:“主暴不谏,非忠臣也;畏死不言,非勇士也。见过则
谏,不用则死,忠之至也。”遂进谏,三日不去朝,纣因而杀之。诗曰:“昊天太怃,予慎
无辜。”无辜而死,不亦哀哉!
曹公子喜时,字子臧,曹宣公子也。宣公与诸侯伐秦,卒于师,曹人使子臧迎丧,使公
子负刍,与太子留守,负刍杀太子而自立,子臧见负刍之当主也,宣公即葬,子臧将亡,国
人皆从之,负刍立,是为曹成公,成公惧,告罪,且请子臧,子臧乃返,成公遂为君。其后
晋侯会诸侯,执曹成公,归之京师,将见子臧于周天子而立之。子臧曰:“前记有之,圣达
节,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圣,敢失守乎?”遂亡奔宋,曹人数请晋侯
谓:“子臧返国,吾归尔君。”于是子臧返国,晋乃言天子归成公于曹,子臧遂以国致成
公,成公为君,子臧不出,曹国乃安,子臧让千乘之国,可谓贤矣,故春秋贤而褒其后。
延陵季子者,吴王之子也,嫡同母昆弟四人,长曰遏,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曰札。
札即曰季子,最小而贤,兄弟皆爱之。既除丧,将立季子,季子辞曰:“曹宣公之卒也,诸
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遂不为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义。君义嗣
也,谁敢干君?有国非吾节也。札虽不才,愿附臧,以无失节。”固立之,弃其室而耕,乃
舍之。遏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季子必不受,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诸侯乎
季子。”皆曰:“诺。”故诸其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若有吾国,必疾有祸
于身。”故遏也死,余祭立;余祭死,夷昧立;夷昧死,而国宜之季子也,季子使而未还。
僚者,长子之庶兄也,自立为吴王,季子使而还,至则君适之。遏之子曰王子光,号曰阖
闾。不悦曰:“先君所为,不与子而与弟者,凡为季子也,将从先君之命,则国宜之季子
也,如不从先君之命而与子,我宜当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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