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的结构与裴注四例:补阙、备异、惩妄与论辩

阅读 65

《三国志》由魏书、蜀书、吴书三部分组成,只有魏国君主立纪,体现了陈寿以魏为正统的书法。本文介绍全书六十五卷的结构,陈寿叙事简洁的特点,裴松之奉宋文帝之命作注的经过,《上三国志注表》所说补其阙、备异闻、惩其妄、论辩得失的四项体例,以及刘知几对裴注繁芜的批评和后世的评价。

阅读《三国志》时,读者面对的其实是两部书的结合:西晋陈寿撰写的正文,和南朝宋裴松之所作的注。正文简洁凝练,注文丰富详赡,两者相互配合,构成了今天所见的《三国志》。了解正文的结构和注文的体例,是读懂这部书的前提。

陈寿的《三国志》共六十五卷,分为《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部分原本各自成书,后来才合为一部。在结构上,陈寿只为魏国的君主设立“纪”,如《武帝纪》《文帝纪》,而蜀汉和孙吴的君主则称为“传”,如《先主传》《吴主传》。这种安排体现了以魏为正统的立场,因为西晋的政权是从曹魏禅让而来的。

陈寿是蜀汉旧臣,入晋后担任著作郎。他的叙事以简洁著称,取材审慎,对于来历不明或可疑的材料,往往不予采录。后人称赞他善于叙事,有良史之才。但正因为过于简略,书中许多事件只有寥寥几笔,人物的生平也常常语焉不详。

一百多年后,南朝宋文帝认为《三国志》过于简略,命裴松之为它作注。裴松之广泛搜集资料,于元嘉六年完成注本,上呈朝廷。宋文帝看了之后十分赞赏,称这部注将会永垂不朽。

裴松之在《上三国志注表》中,说明了作注的四项原则。第一是补其阙:陈寿没有记载而应当保存的事,都加以补录。第二是备异闻:同一件事有不同的说法,或者事情本身有疑问而难以判断的,把各种说法都抄录进来,供读者参考。第三是惩其妄:对于明显错误、不合情理的记载,加以纠正。第四是论辩:对于史事的是非和陈寿的小疏失,发表自己的看法。

这四项原则在注文中随处可见。补阙和备异是注文的主体,大量摘引其他史书的内容;惩妄和论辩则常以“臣松之案”或“臣松之以为”开头,表达裴松之自己的判断。读者看到这些字样,就知道接下来是裴松之的考辨和评论,而不是引用他书。

与汉唐时期多数注重字词训诂的注释不同,裴注以补充史实为主,开创了一种新的注史方式。不过,这种方式也受到过批评。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中认为,裴注喜欢收集异说,却不加以裁断,导致内容繁杂。后来的学者大多更看重裴注保存史料的功绩,认为它的价值足以与正文相提并论。

站内收录的《三国志》包括陈寿正文和裴松之注。初读时可以先通读正文,把握事件的主线;再读注文,留意裴松之在哪些地方补充了史实,在哪些地方并列了不同的说法,又在哪些地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从而体会四项体例的具体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