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记是什么:宋元明刻本中的刻书标记与版权声明
牌记是刻书者在书中留下的标记,记录刻书的时间、地点和刻书者,常被比作古代书籍的版权页。本文介绍牌记的名称、位置与长方、钟形、鼎形等样式,举宋代“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这一著名例子,说明牌记在版本鉴定中的价值及其被挖改的风险。
翻阅宋元明时期的刻本,常会在卷末、目录后或序文之后看到一块用线框围起来的文字,写着某年某地某家刊行之类的话。这块文字叫作牌记,也称木记、书牌。它是刻书者有意留下的标记,相当于今天书籍的版权页,是研究古籍版本最直接的证据之一。牌记的位置并不固定,有的在序后或目录后,有的在卷末;明代以后,印有书名、刻书者的内封面逐渐流行,也承担了一部分牌记的功能。
牌记的内容繁简不一。简单的只有一行字,写明刻书的书坊或刻书人,例如某某堂刊;复杂的则包括刊刻的年月、地点、底本来源、校勘情况,甚至写上几句宣传语,称本书经过精心校正、字画清楚、与别本不同,吸引读者购买。从这些文字中,可以了解当时书坊经营的情况和出版的风气。
牌记的样式也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长方形的框,有单线、双线之分;也有做成钟形、鼎形、碑形、莲座形等各种图案的,框内刻上文字,显得格外醒目。书坊往往有自己习用的样式,样式本身就带有标识的作用。宋元时期福建建阳一带的书坊特别喜欢使用装饰性的牌记,建安余氏等刻书世家的牌记很有代表性。
牌记中最常被引用的一个例子,是宋刻本《东都事略》中的“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这句话说明刻书者已经向官府报备,禁止他人翻刻,被许多学者视为中国古代保护版权的早期证据。类似的声明在宋代刻本中还有一些,反映出当时书坊已经意识到翻刻会损害自己的利益。
在版本鉴定中,牌记的价值是显而易见的。一部书如果有可靠的牌记,刻书的年代、地点和刻书者就基本可以确定,这比根据字体、纸张等间接证据推断要准确得多。版本目录在著录时,通常会照录牌记的文字,作为判断版本的依据。研究某一书坊的刻书活动,牌记也是最重要的线索。
但牌记也不能一概轻信。重刻本有时会把原本的牌记照样刻入,如果不加分辨,就会把翻刻本误认为原刻本;书商为了抬高书价,还会挖改牌记中的年号和坊名,甚至伪造牌记。因此,牌记应当与字体、版式、纸墨、避讳、刻工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得出可靠的结论。
牌记是古代出版史的一扇窗口,从中可以看到刻书人的身份、书业的竞争以及读者的需求。清末叶德辉在《书林清话》中对历代刻书的掌故多有考述,读者可以借此进一步了解宋元明各地书坊的面貌,再去留意自己所见古籍中的牌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