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高注金匮要略
书名:高注金匮要略
作者:高学山
朝代:清
年份:公元1872年
<目录>
<篇名>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治第一
属性:(凡十七条)
夫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
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客气邪风。中人多死。千般疚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
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
以此详之。病由都尽。若人能养慎。不令邪风干忤经络。适中经络。未流传脏腑。即医治之。四
肢才觉重滞。即导引、吐纳、针、灸、膏、摩。勿令九窍闭塞。更能无犯王法。禽兽灾伤。房室
勿令竭乏。服食节其冷热。苦酸辛甘。不遣形体有衰。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
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纹理也。(旧本俱列本篇第二条。余玩其文义。确是
开章语气。且有内外因。及不内不外之病由。然后有上工之问。并启色脉诊法。如后文所云。故
特僭移于篇首焉。)
五常。即五行。其名本内经五常政论来。东方生气。动而为风。人禀东方之生气而生。故曰
因风生长。风又为六淫之首。百病之长。故曰亦能害生。生害而广言万物者。见人在万物之中而
不可逃也。观于浮舟覆舟之水。其理益可信矣。元真者。五脏之元阳真气也。此句为养生治病之
要。学人当吃紧着眼。盖元真通畅。卫气自固。经络自不受邪。岂能入脏腑。是无脏腑之内因。
又元真通畅。而神机流贯。四肢九窍。血脉不致壅塞。是
无皮肤之外因。言欲避风气之害。惟有珍重元真。养生者可以保其不病。治病者可以救其已病。
不特为后文二十五篇之纲。亦且为本篇一十七条之大纲也。客气。谓五常政、六微旨中加临之
气。邪风。谓天地虚邪之风也。二句仍合内外因而言。犹言不知珍重元真。则内气不充于外。
外邪深入于内。而必死矣。直者为经。横者为络。经络外通皮毛。内通脏腑。脏腑之元真不充。中
邪。必致入脏。故曰内因。手、足为四肢。耳、目、口、鼻以及二阴、为九窍。俱以元真通
畅。而使血脉相传。倘血脉壅塞。则是外邪中之。遂使元真不贯。故曰皮肤所中。是不言外因。
而实为外因可知。房室、女色也。金刃、非杀戮之谓。如古之宫腐、刖足者是。玩下文病由字自
见。虫兽、指爪牙角毒而言也。言除却脏腑元真之气不充。血脉元真之气不贯。惟有如此。则成
不内不外病由。故曰不越三条也。今就内因而言。上之养元真。慎起卧。使邪不干经络。次之虽
已受邪。预为医治。使之不流脏腑。就外因而言。受邪必由四肢而渐至九窍。才觉重滞。或摇动
为导引。以利其机。或呼吸为吐纳。以清其气。或针以出其血。或灸以壮其火。或膏药以活其凝
聚。或按摩以散其郁结。邪去气行。九窍焉得闭塞哉。治内外因者如此。王法即上文金刃而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