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梦、十梦与解梦书:《玉匣记》增补本梦占部分的来历
通行的《增补万全玉匣记》在卷末收有梦占部分,包括占梦总论、集古梦兆、异梦纪略,并附《周公解梦》。这些内容有着很长的历史:从《周礼》中的占梦之官和“六梦”,到王符《潜夫论》的“十梦”之说,再到敦煌出土的解梦书。本文梳理这一源流,说明梦占为何被并入通书。
今天常见的《玉匣记》多是清代以后的增补本,书的后半部分收有各种杂占,其中有一节专讲梦占,包括占梦总论、集古梦兆、异梦纪略等内容,后面还附有一份《周公解梦》。这部分内容并非《玉匣记》原书所有,而是书坊增补进去的。但它背后的梦占传统,却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
先秦时期,占梦是国家设立的专门职事。《周礼》记载春官之下设有占梦一职,负责根据岁时和天象来判断梦的吉凶,并把梦分为六类:正梦、噩梦、思梦、寤梦、喜梦、惧梦。这种分类说明,古人很早就注意到梦与人的心理状态之间的关系。
东汉王符在《潜夫论》中写有《梦列》一篇,把梦进一步分为直、象、精、想、人、感、时、反、病、性十种。其中既有被认为预示未来的梦,也有因思念、疾病、季节而产生的梦。王符的分析带有相当的理性色彩,他提醒人们,并非所有的梦都具有特别的意义。
汉魏以后,民间流行着各种解梦书,把梦中所见的事物分类编排,逐条给出解释。二十世纪初在敦煌发现的写本中,就有多种解梦书的残卷,有的题为《周公解梦书》。这些写本证明,至迟在唐五代时期,托名周公的解梦书已经在民间广泛传抄。
把解梦归于周公,与孔子“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的感叹有关。周公在儒家传统中地位崇高,又与梦联系在一起,于是成了解梦书最常见的托名对象。这种托名并没有可靠的依据,只是民间书籍借助圣贤之名以增加权威的惯常做法。
到了明清,书坊在编刊通书时,把解梦内容也收了进来。《增补万全玉匣记》中的梦占部分,前有总论,次有历代梦兆的故事汇编,后附《周公解梦》的条目,结构与敦煌解梦书相比更加完整,但基本的编排思路是一脉相承的。
梦占被并入通书,原因在于两者面向的是同一群读者,满足的是同一类需求。普通人家既需要查看日子的宜忌,也会对夜里的梦感到好奇或不安。书坊把这些内容汇于一册,使通书成了一部应对日常疑惑的综合手册。
从学术的角度看,这部分内容是研究古代梦观念和民间心理的好材料。历代梦兆故事反映了人们对命运的关切,解梦条目则记录了民间对各种事物的象征联想。至于梦的成因,现代心理学和神经科学已经有了完全不同的解释。
读者若想了解这一传统,可以先读《周礼》中关于占梦的记载和《潜夫论·梦列》,再看敦煌解梦书的整理本,最后翻阅《玉匣记》增补本的梦占部分,从国家职事到民间手册,一条清晰的演变线索便呈现出来。
